业绩报告:圆满完成外国人在中国继承遗产及财产转移的委托业务—— 中日业务团队涉外继承案例
2024-09-19 09:32:57 56近日,北京德和衡(苏州)律师事务所中日业务团队的律师(以下简称“团队律师”)收到委托人的通知,海外汇款的资金已顺利汇入委托人在日本大阪的银行账户。至此,团队律师圆满完成委托人在中国继承遗产及财产转移的全部事项。
案件概要:
日籍华人某女士(以下简称“委托人”或“其”)出生在中国上海,生父母共生育其及姐姐2名子女。生父母后来离婚,其随生母生活,姐姐随生父生活。
后生母与继父再婚,其与生母、继父按份共有位于上海市的一套房产,其与生母各占30%份额,继父占40%份额。继父与其生母系初婚,婚后未生育子女。委托人之后去日本留学、工作、结婚,然后加入日本国籍,其姐姐也取得日本永居资格并长期居住在日本。
2019年、2020年,其生母和继父在上海相继去世,生前均未订立遗嘱。
委托人诉求:
继承共有不动产中的生母和继父的遗产份额,取得不动产全部份额后出售,所得价款全部汇至其在日本的银行账户。
案件难点:
1.时值全球疫情严重期间,委托人不方便回国处理继承等相关事项。
2.本案件存在2次法定继承,说服其姐姐放弃继承权,排除其他法定继承人存在。
3.资金出境需要办理审批手续。
代理情况:
在2022年8月,委托人全权委托团队律师承办继承业务、房产出售协助业务、财产转移业务等。团队律师接受委托后,认真梳理了案情,认为可以通过诉讼继承或者公证继承继承遗产,并分析利弊;权衡时间、成本等因素后,团队律师建议采取公证继承的方式,并得到委托人的认可。另外,与其姐姐沟通放弃遗产继承权事宜,调查排除还有其他法定继承人(尤其是其生母和继父的父母)的可能性。
团队律师先后调查与了解房产登记部门、税务部门、公安机关、上海退休职工档案管理处、公证处、外管局、银行等多部门的相关规定后,克服疫情期间的诸多不便,先后为委托人注销了中国户籍,调取了其生母及继父的工作档案、婚姻登记档案、户籍档案,以及其生母及继父的父母的户籍档案,指导其姐姐出具放弃继承权的声明。之后,代为与公证处沟通,办理公证继承手续,取得公证书。继而在房产登记部门办理了产权权属的变更登记,委托人取得该不动产的全部产权。
在委托人取得该不动产全部产权后,团队律师协助其委托的房产中介机构出售该不动产,协助把控房产买卖的法律风险。在收到房产的全部价款,办理纳税手续,取得完税证明后,指导委托人在日本办理了身份信息的海牙认证手续,继而向外汇管理局办理财产转移手续。在获得外汇管理局的批复后,通过银行购汇付汇,顺利将全部价款汇至委托人在日本大阪的银行账户。
至此,圆满完成了委托人的全部委托事项,受到委托人的高度赞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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团队介绍
初稿:于恺
定稿:张康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