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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和衡苏州动态|第三十二期合伙人分享会

 1970-01-01 08:00:00 548
[摘要]分享会开始后,孙律师首先向大家介绍了德和衡苏州律所税法团队的优势与特点:德和衡(苏州)税法团队将税务、商业和法律相结合,为客户提供税务筹划、合理节税、合规避险等财税务法律服务,以达到企业的商业目的。德...


分享会开始后,孙律师首先向大家介绍了德和衡苏州律所税法团队的优势与特点:德和衡(苏州)税法团队将税务、商业和法律相结合,为客户提供税务筹划、合理节税、合规避险等财税务法律服务,以达到企业的商业目的。德和衡(苏州)税法团队中财税律师拥有丰富的财税专业知识,成功代理大量的涉税案件。能够提供税务+法律+财务一体化服务,服务领域主要包括涉税合规与风险防范、涉税争议解决、涉发票涉税等刑事犯罪辩护、涉税普法培训、民商事涉税法律咨询(合同类、并购类等)、境内外投资并购类涉税法律规划、财税法律顾问(常年顾问、非诉专项服务)等服务,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优解决方案。
其次,孙律师以案说法,以自己成功代理的涉税案件来浅析常见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、用于骗取出口退税、抵扣税款发票罪和逃税罪等。不仅介绍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有为他人虚开、为自己虚开、让他人为自己虚开、介绍他人虚开等四种行为以及量刑标准:虚开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可以定罪处罚。虚开的税款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,处3年以下刑期,并处2万-20万元罚金;50万元以上的,为“数额较大”,处3-10年有期徒刑,并处5万-50万元罚金;250万元以上的,为“数额巨大”,处10年以上有期或者无期,并处5万-50万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单位犯本罪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,并对其直接负责人处以刑期。
最后,孙律师和在座律师进行了涉税问题的沟通,还向青年律师提供了关于律师专业化方向的建议:打好基础诉讼,培养兴趣爱好,完善专业知识储备和开拓相关市场等。在座律师受益匪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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